问题 | 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的手续 |
释义 | 一、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的手续 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的手续是在财产处理之前,以书面形式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没有作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放弃继承权需要公证么 放弃继承权不一定需要公证。只要能够确定是放弃继承的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无须作为继承人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若有充分证据证明继承人就是遗产的实际占有人,法院可以认定放弃继承的继承人继续作为被告并判决其承担清偿责任。法律网提醒,如果当事人决定公证的,需要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权的公证,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 三、放弃继承权的条件 1.继承权的放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放弃。 2.继承权的放弃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本人亲自实施,不得代理。 3.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如果继承权人以某种条件或要求为前提作为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其放弃继承致其不能履行决定的义务或者侵害了其他继承权人的权利,则这种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无效的。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5.继承权不得部分放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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