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手续时债务以及夫妻财产要怎样分配 |
释义 | 一、办理离婚手续时债务以及夫妻财产要怎样分配 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债务分割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办理离婚手续时债务以及夫妻财产需要公证吗 办理离婚手续时债务不需要公证。当然如果当事人想进行公证的,法律也不会禁止。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约定只要是双方自愿作出的,且内容合法,不需要进行公证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 夫妻财产一般不需要进行公证。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对财产进行分割,这些分割情况会在离婚协议或法院的判决书中写明,不需要再进行额外的公证手续。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三、办理离婚手续时债务以及夫妻财产可以转让吗 法律网提醒您,债务可以进行转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可以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但这种转让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 1.被转让的债务必须是有效的债务,也就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这意味着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而是可以被其他人接受的。 3.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发出催告,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办理离婚手续时夫妻财产转让流程如下: 1.达成赠与协议:夫妻双方需要就财产的赠与事宜达成一致,明确赠与的财产种类、数量以及赠与的条件等。这个协议应该是书面的,并且双方都应该在上面签字确认。 2.交付赠与财产:根据达成的赠与协议,赠与人需要将赠与的财产交付给受赠人。这里的“交付”通常指的是办理完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例如房产的过户手续等。 3.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具体的财产种类和当地的规定,可能需要办理一些相关的手续,例如房产过户需要提交一些文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变更登记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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