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驰名商标行政认定标准 |
释义 | 一、驰名商标行政认定标准 驰名商标行政认定标准如下: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程序 1.认定驰名商标的企业需要收集报送的相关资料、文件。(法律网提醒您,例如商标的知名度证明、使用时间证明、近三年内的销售、产量、收入等) 2.申报文件收集齐全后,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有关材料。 3.通过各省级工商局应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4.经各省级工商局将其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三、申请驰名商标通常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 申请驰名商标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该商标的企业必须是合法的企业,同时是国家认证过的企业,注册这商标也是需要有效的注册,并且需要被有效的管理机关认定为有知名度的商标; 2.有效的注册商标,并且需要满三年或者超过三年。 3.该商标需要有一定的知名度,有一定的信誉度,这些是需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认定形成的。 4.对这商标的使用,需要保证商标的销售量大,占有市场的比例也需庞大。 5.该商标也是需要质量高尚,投诉率不会超过一定的比例标准。 6.在三年期间的好评率高,没有发生被投诉的现象的。 7.这商标在我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8.持有商标的人三观需正,有着一定的营商技术经验,具有完整的机构,有着完善的制度。 9.持有商标的没有对其他人的权利进行一个侵犯的行为。 10.销售的区域比较广阔,有对外国或其他走外出交易路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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