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侵权证据收集规则 |
释义 | 一、专利侵权证据收集规则 专利侵权证据收集需要遵循如下规则: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2.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3.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4.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二、常见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 常见专利侵权行为有以下几种: 1.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法律网提醒,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如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3.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三、如何确定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 确定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需要遵循如下规则: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 2.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3.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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