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无形交付 |
释义 |
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或“手上交付”,是指动产物权发生变化时受让人的简易交付,也称为“无形交付”或“手上交付”,指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动前占有动产的,转让人设立并转让其动产物权的,不需要现在交付,物权变动的效力发生在转让合同生效时。简易交付实际上是一种概念交付,以动产物权转让的同意代替实际交付。它并没有破坏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而是在特殊情况下的灵活变动 在简易交付中,应注意两点: 首先,在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之前,受让人必须让动产占有,但在试行中不需要考虑受让人占有动产的原因。其次,当事人不仅应当就动产的转让达成协议,但物权变动的效力也发生在协议生效时。在司法实践中,还应注意根据法律关于法律行为效力要件的规定,审查当事人之间设立质权或动产所有权是否生效,判断物权变动是否生效。简单交付和其他交付方法之间的差异1。简易交付:指受让人已占有动产。受让人以委托、租赁、借款等方式实际占有动产的,在订立物权变动协议时视为交付。交货先,销售后。也就是说,它在销售前已交付(占用) 2。占有权的变更: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存在一项特别约定,即标的物仍由让与人占有。这样,当物权转让的同意成立时,即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特点:售前,发货后,我发货。指示交付:即当动产被第三方占有时,转让人将其返还给第三方的权利转移给受让人,而不是交付。特点:先销售,后发货,其他发货。例如,张三租用了李四的手机。张三根据协议获得了手机的所有权,然后张三与李四达成了购买手机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动产物权的交付已经提前完成,物权受让人已经能够根据该财产的排他性效力行使该物权。因此,物权变动在物权变动协议生效时生效。案例:张三把他的农场奶牛租给李四20天。第五天,李四提议买这头牛,张三同意了。双方同意在一个月后付款。出乎意料的是,在第10天,农场的奶牛被闪电杀死。关于本案,有以下问题:1。试验的有效时间;2.销售合同中的交货时间 3。谁承担农场牛意外死亡的风险 答案: 1。销售合同的生效时间为李四租用农场牛的第五天 2。销售合同中的交货时间也是李四租用农场牛的第五天 3。耕牛意外死亡的风险由李四承担,李四仍应向张三支付贷款 通过上述无形支付案例分析,我们对无形支付的含义有了清晰的认识。我们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看完后有什么问题吗?律师在网上为你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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