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弃权
释义

弃权abstention

国际组织所规定的表决方法之一,指参加表决但不投票。弃权表示既不赞成、也不反对的意思。它不影响表决所需法定人数,并在原则上不妨碍达成全体一致。1984年《联合国大会议事规则》第86条规定,“本规则各条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会员国’一词的意义是指投赞成票或反对票的会员国,弃权的会员国应被认为没有参加表决”。一般,在表决中,弃权票的数目并不限制,但有些国际组织将弃权票限于一定的数目。例如,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协会和安迪斯共同市场规定,弃权并不妨碍全体一致,但决定至少须有三分之二的同意票。在原则上,全体一致通过的决定有拘束全体会员的效力,包括弃权的会员在内。在例外情形下,弃权不使决定无效,但决定对弃权的会员无效,例如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的情形。弃权是表决方式之一,因此,在计票时,除赞成票和反对票外还计算弃权票。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