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协议离婚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协议离婚具备的条件: 1.夫妻双方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 2.夫妻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夫妻双方对子女、财产、债务等问题经过协商以及达成一致。 4.夫妻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 5.夫妻双方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是: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协议离婚应当出具下列证件: 1.户口簿、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照片。双方带着材料,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