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屋还能再要回来吗 |
释义 | 一、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屋还能再要回来吗 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屋还能再要回来,但是前提是并未办理过户手续并且该项赠与未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如果赠与孩子房屋这个约定是写在离婚协议中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离婚后不能随意反悔,不能在要回来。 二、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 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可以反悔。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法律网提醒,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但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必须是属于欺诈、胁迫等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三、离婚协议书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协议书签订时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共同债务的承担。需要注意对于债务问题,无论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在协议中都应该写明如何承担。 2.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 3.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补偿损害赔偿及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问题。 4.离婚后关于户口的约定处理。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是很多离婚案件的难点。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所以,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该约定清楚离婚后户口的迁移问题。 5.在离婚协议中最好列明属于夫妻个人物品的清单,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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