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法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必备条款。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好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中的重点内容非常的多,要是劳动者在工作或是生活中遇到了纠纷的事情,打算去维权的话可以先了解下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更多劳动合同法的重点内容,欢迎法律咨询网网站咨询了解,找专业的律师为你详细讲解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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