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火灾有没有补偿 |
释义 | 意外火灾有没有补偿 如果因为意外,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发生火灾,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编制《灾民救助花名册》,然后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编制《灾民救助花名册》,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后,视情由县财政、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按《救助人员花名册》下发救灾资金(物资)。《救助人员花名册》应填写灾民家庭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家庭类型、家庭住址、“一卡通”账号、救助资金补助标准(数量)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规范和公开灾害救助款物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采取现金救助的形式,应将救灾资金纳入“一卡通”统一发放。采取实物救助形式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及时采购救助物资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遇到这种情况之后,在相关的赔偿上就要知道了。对于受害者来说就要做好这方面的了解,才能知道怎么进行赔偿。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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