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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谁在孤儿院领养过孩子,现在都过的好吗
释义
    一、有谁在孤儿院领养过孩子,现在都过的好吗
    去孤儿院领养孩子的话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二、如何领养孩子
    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3、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三、领养孩子手续办理流程
    为了使领养小孩的过程能够顺利的进行,在办理领养手续之前应该事先把所需的材料准备好,以下是需要携带的一些材料:
    领养人的申请书
    领养人需亲自到领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领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领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领养人应提供的证件: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领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准备好上述证明材料后,就可以递交给领养登记机关了。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有谁在孤儿院领养过孩子,现在都过的好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孤儿院领养孩子首先要在民政局办理登记,虽然领养孤儿不花钱,但是我国有收养法条款,因此民政局会进行一个审核,审核通过后,您才能领养您所中意的孤儿。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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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0: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