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费算吗 |
释义 | 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费算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这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2.如果与《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相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剔除了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从情理上理解,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在正常工作时应该得到的工资。这里的正常工作是指,正常的工作条件、正常的工作时间、正常的工作强度。 4.加班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且加班有专门的加班费来补偿。所以,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应包括加班费。 因此,在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中不包括加班费。 二、加班费与经济补偿金的关系 1.在经济补偿的计算中,通常不包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是基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进行计算的。 2.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的工作年限挂钩。 (1)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工作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工作在一年以上的,每工作一年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支付12个月经济补偿金。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不包括加班费。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来确定的。 2.具体计算方式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对于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对于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则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5.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样不包括加班费。 除了经济补偿金,你还想了解哪些劳动法相关的内容?请留言告诉我们,法律网会继续为你带来更有价值的法律解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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