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路边停车被撞如何分配责任 |
释义 | 一、路边停车被撞如何分配责任 路边停车被撞如下分配责任: 1.路边有停车位。如果停车合法,骑车人的责任; 2.路边没有停车位。属于紧急停车。如果在车尾设置警示标志,骑车人要对碰撞负责; 3.路边没有停车位,车属于违法停车。如果没有警示标志,违章车辆在事故中承担20%的次要责任,骑车人承担80%的责任。 二、违章停车的处罚 法律网提醒您,违章停车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于违章停车,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交管部门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三、违章停车罚款什么时候交 违停罚款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超出十五日未交,会产生滞纳金。非现场处罚的,如违停贴条、监控抓拍、移动测速等,没有时间限制,但也要在车辆年审前处理掉,否则车辆不给年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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