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房屋遭拆迁承租人可以得到补偿? |
释义 | 承租房屋遭拆迁承租人可以得到补偿?请看下文分析。 一、拆迁时,作为承租人能得到拆迁补偿吗? 法律网网友提问:我去年1月租了几间临街门面房开设酒店,租期4年。签订租赁协议后,我便花费10万元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后进行营业。去年11月,我承租的门面房所在区域被划入拆迁范围内,拆迁人只对房主进行拆迁补偿而对我不予补偿。请问:我作为承租人能得到拆迁补偿吗? 法律网律师回答: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你作为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应该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拆迁人对你不予拆迁补偿是不对的。另外,你花费的10万元装修费用及因拆迁造成你停业损失也可以要求拆迁人给予适当补偿,如果你和拆迁人就此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拆迁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房屋承租人在拆迁中享有什么权利? 房屋承租人不是拆迁许可的当事人,并不意味着他在拆迁中就不享有任何权利。房屋承租人有获得拆迁补偿安置的权利,有就补偿安置申请裁决的权利,并在法定期限内有权对行政裁决起诉。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许可的当事人包括拆迁人,也就是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和被拆迁人,也就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房屋承租人享有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承租人有权申请行政裁决。对裁决不服的,房屋承租人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通常对拆迁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1、搬迁费,又称搬迁补助费 《拆迁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如果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就该项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若无约定的,则“当房屋由房屋承租人使用时,发给房屋承租人。” 2、提前搬迁奖 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给予搬迁奖励费。如:北京市政府颁布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规定:“被拆迁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给予提前搬家奖励费。”搬迁奖励费的支付按搬迁费的支付原则办理。 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拆迁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故当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则应获得相应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4、停产停业损失 《拆迁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据此,若因拆迁造成承租人停产、停业的,则承租人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 5、添置物品的补偿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改善或者增设的物品主要体现为对房屋的装修及添置的相关设施,如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就此项改善或者增设物品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处理;如无特别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此部分的拆迁补偿款应支付给承租人。 综上所述,房屋承租人有获得拆迁补偿安置的权利,有就补偿安置申请裁决的权利,并在法定期限内有权对行政裁决起诉。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二十三条 [5]《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 [6]《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7]《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8]《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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