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借贷案件的诉讼费由谁支付 |
释义 | 一、民事借贷案件的诉讼费由谁支付 民事借贷案件的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支付。 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程序 民间借贷诉讼程序是: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等等;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 4.开庭审理与判决。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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