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苏俄婚姻、家庭和监护法典
释义

苏俄婚姻、家庭和监护法典1926

俄国十月革命后制定的第二部关于婚姻、家庭问题的法典。1926年11月19日通过,1927年1月1日起施行。分为4编,143条。4编是:婚姻,父母子女及其他亲属间的相互关系,监护及保佐,户籍登记。苏维埃政权曾于1918年制定《苏俄婚姻、家庭、监护和户籍登记法典》,确立了婚姻自由、夫妻权利平等、父母为子女利益而行使亲权等原则。1918年的法典不承认事实婚,并规定禁止收养子女。1926年的法典进一步加强了对妻子权利的保障,使妻子真正享有同丈夫平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利的平等,并进一步明确了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1926年法典改变了1918年法典的规定,承认事实婚,将事实婚和在民事机关登记的婚姻同等对待,并规定婚生子女和事实婚子女享有同等权利。1926年法典还准许收养子女,但以被收养人为幼年或未成年人、收养人能绝对保证被收养人的利益为条件。1968年6月苏联最高苏维埃制定《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婚姻和家庭立法纲要》。根据《纲要》,1969年7月俄罗斯苏维埃联邦制定了新的《苏俄婚姻和家庭法典》,取代了1926年的法典。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5: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