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对夫妻共同债务银行能否扣划存款
释义
    案情介绍
    原 告:张 某
    被 告:A银行
    第三人:李 某
    原告张某诉称
    我于2006年9月18日在A银行存入活期存款5万元,但在2007年4月1日,我接到A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得知A银行擅自将我的存款予以扣划,收取了李某贷款3万元及截止到2007年4月1日的利息。故对A银行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A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被告A银行辩称
    因张某是李某的配偶,而李某在我行有到期贷款3万元没有给付。基于张某与李某属于夫妻关系,且我行有证据证明李某贷款是用于购置一些家用物品,李某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我行有权对张某的存款进行扣划。
    第三人李某提出
    其本人积欠A银行贷款属于事实,且是用于购置一些家用物品,但该贷款与张某无关,认为A银行无权扣划张某的存款。
    法院审理及判决
    法院查明:张某与李某系夫妻,李某贷款期限为从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3月1日,贷款用途为购置家用物品,这一贷款用途张某与李某均予以承认。法院认为:根据贷款的用途可以认定李某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李某所欠的贷款,张某也属于连带债务人,因此A银行有权扣划张某在该行的存款,A银行行为属于合法行为。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判决书送达后张某在上诉期间内没有提起上诉。
    案例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李某个人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A银行是否有权扣划张某存款?A银行扣划张某存款行为在方式和时间上是否值得商榷?
    一、李某个人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判断李某个人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考虑: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之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而《婚姻法》第19条第3款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而根据法院查明:张某与李某之间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因此根据婚姻法的上述规定,可以确认李某个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张某属于连带债务人。
    二、A银行是否有权扣划张某存款?
    A银行直接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中扣划存款,以抵偿其所欠的贷款本息,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抵销”,银行享有的扣收贷款的权利叫抵销权。
    按照抵销权法学原理,抵销只能在相同当事人之间进行,存款人必须与借款人一致。可扣划存款必须是借款人以其自己名义开立的存款账户上的存款,当存款账户的户名与借款人不一致的,在没有确切证据证明是借款人的存款时,银行不能扣划。
    坚持一般原则的同时,也要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况下,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的,保证人就要承担连带偿还贷款的责任,此时保证人就成为债务人,银行可以从保证人的存款账户扣收借款人的欠款。借款人也有权对连带保证人在贷款行的存款债权主张抵销;同样连带保证人也可以借款人或者其他连带保证人在银行的存款债权主张抵销。
    由此可以观之,债权人有权扣划存款的对象,并不限于借款人。
    三、银行扣划存款是否做到依法合规进行?
    权利的行使,也要依法合规进行,也要注意方式和时间,不能侵害对方和第三人的利益,否则很可能伤及自己。本案中笔者认为A银行应把握如下两个方面:
    一是在扣划方式上。银行行使抵销权应由银行以意思表示告诉存款人,以存款人了解或者通知到达存款人处发生效力。为了安全起见,银行最好采取书面通知方式。本案中A银行以电话方式通知存款人的行为,不利于取证。
    二是在扣划时间上,如果银行没有在贷款到期后适时行使,那么对于应该行使抵销权以后产生的贷款利息如再要求借款人偿还,就容易产生不公平的结果,本案中A银行在贷款到期后1个月时,才扣划张某存款的行为,似乎增加了债务人的负担,但在贷款到期之日扣划也不现实,因为银行在贷款到期日未必知道张某和李某的身份,需要花时间调查核实。笔者认为:从公平角度出发,不管银行方在何时扣划存款,扣划数额均应为本金和贷款到期时利息。
    案例启示
    银行行使权利,要善于突破一门法律的思维羁绊。因为我们的生活是纷繁芜杂的,正是这样的复杂性,决定了我们在行使权利时,不能单纯的依据一门法律、一种方法。
    对于抵销权等形成权的行使,债权人可以不需要法院的参与,但行使时要慎重,需要对行为合法性进行论证,需要收集必要的证据,需要在行使的方式和时间上依法合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22:3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