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邻强占宅基地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恶邻强占宅基地怎么处理 恶邻强占宅基地解决方法是: 1.可以先协商,无法协商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二、恶邻强占宅基地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农村宅基地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如果是请求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返还宅基地等诉讼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恶邻强占宅基地进行宅基地确权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或宅基地批准文件;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村委会相关证明材料(宅基地使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办理任一宗宅基地使用证均需该村农民集体同意);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1)原有土地证但户口后来迁出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原件; (2)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法买卖房屋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协议原件; (3)继承的,需提供派出所(村委、医院)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的有关证明原件; (4)分家析产的,需提供分家析产的有关证明原件。 5.与宅基地确权相关的其他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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