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解释对宪法规范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等问题所作的说明。(1)解释原因: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变化;保持宪法规范的稳定性;对宪法规范作出具体说明;使宪法规范适应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对宪法规范进行补充说明;对是否违反宪法的行为予以确认;统一语义或认识等。(2)解释的原则:尊重立宪的基本精神和意图;维护宪法的根本性和稳定性;法定程序;政治问题回避;宪法问题回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词义前后一致等。(3)解释机关:立法机关或代表机关(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法院(如美国、日本);宪法法院(如德国)、特别机关(如法国)。(4)解释的种类: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以解释的效力不同划分);违宪解释、补充解释(以解释的目的不同划分);国家机关的解释、党派的解释、社会团体的解释、公民个人的解释(以解释的主体不同划分)等。(5)解释的方法:历史的、哲学的、系统的、逻辑分析的、扩大的或缩小的等。(6)解释的效力:低于宪法规范、优于普通法律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