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房屋(涉外、军用)租赁合同登记审批 |
释义 |
审批单位: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市场管理二处。审批依据:1。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城市私人住宅管理条例》(国发(1983)194号)。3. "《城市公共住房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4号。4.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2号。5《军队房地产租赁管理办法》(1998)后营字第69号。6《关于在全市推行房屋租赁证制度加强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京房地发字[1997]259号)。收费标准及审批依据:本项目不收费。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审批步骤:1。受理条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根据《关于在全市推行房屋租赁证制度加强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第五条)。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产权证明文件。(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中国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双方的合法证件:如为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外地来京租房者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暂住证);如为法人,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属于其他单位的,应当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原派出机构)同意租赁面材。(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出租非出口房屋的,应当提交市建设项目对外安全审查办公室出具的对外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出租普通房屋的,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出租委托房屋的,出租抵押房屋,应当提交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并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应当提交业主同意转租的证明。(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租赁军用房屋,应当提交军用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军用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军队房地产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委托他人处理的,应当提交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驻华外交使团的租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提交的有关境外文件,应当依法办理公证或者证明)。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规范、有效。时限:1个工作日内。2、 审核标准:1。投标资料齐全、规范、有效。租赁房屋权属无争议,符合安全标准(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租赁合同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修、设施;租赁目的;租赁期限;租金和交付方式。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房屋修缮责任;转租协议;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等(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时限:3个工作日内。3、 审核标准:同审核标准。时限:2个工作日内。4、 通知标准:1。及时准确地通报申请结果。完整、正确、有效的法律文件。审批文件、资料齐全、规范。时限:1个工作日内。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一次通知:涉外军事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一次通知(备案类型):1。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根据《关于在全市推行房屋租赁证制度加强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规定)(是□、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产权证明文件。(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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