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差工资 |
释义 | 退休职工重新参加工作所取得的劳动报酬。即按本人原标准工资或基本工资与退休金的差额发给的工资。由于这种劳动报酬是职工退休前的标准工资减去退休金的差额,故称补差工资。如:某退休人员,原标准工资为人民币142元(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之和)。其退休金每月按原标准工资75%计算,即人民币106.50元。原标准工资与退休金的差额为人民币35.50元。如果该退休人员接受原工作单位返聘,重新参加工作,则按规定应领取的补差工资为人民币35.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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