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二次入职试用期是否合规 |
释义 | 一、员工二次入职试用期是否合规 员工二次入职试用期是不合规的。 职工第二次入职同一单位,合同约定试用期无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同一合同的,或者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原劳动合同内容没有实质变化的,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要签署合同吗 法律网提醒您,试用期要签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三、试用期可以随意离职吗 试用期内不可以随时离职,离职前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单位也可以在试用期结束后辞退员工,理由是员工的试用期的表现不合格,在试用期过后成为正式员工期间,劳动者也可以自行离职,但是需要在离职前的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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