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律语法
释义

法律语法

法国符号学家A.J.格雷马斯提出的一个法律符号概念,指法律的深层结构。法律语法的内容涉及立法者和法官在法律通讯中的地位与作用。立法者是法律通迅中的一种多元角色。他首先是法律通讯中的发讯者,即作为国家意志的代表,是具体法律制度的设立者和控制者。他通过立法命名行为,使非法律的符号客体转化为法律的符号。另方面,他又是这一通讯过程的最后收讯者。即他以法律的主体客体的姿态出现。立法行为只是法律通讯的开始。虽然它是法律语法的一个具有独立性的阶段,有其自身意义,但是它是不完全的,只是一个潜在的法律世界,有待于进一步地把意义赋于行为。法官是法律通讯的一个补充的发讯者,当他适用法律时,潜在的法律世界就现实化了。法官在运用法律的过程中,把一般的立法信息变成特殊的司法信息,从而与实际的社会生活相联系。法律不仅决定法律逻辑中的小前提是什么,而且还正式确立了法律规则的地位。格雷马斯认为,法律语法是明确的、公开的、是有意构造的语法。这是法律语法所产生的法律符号体系又不同于其他符号体系的地方。法律是意志的反映,是行为的记录。因此,明确性是法律语法的首要标志。如果某物不是用法律明确地表达出来的,那么它就不作为法律的目的而存在。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3: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