檄文古代的官方文书。据《说文》释:“檄,以木简为书,长尺二寸。谓之檄,以征召也。”又曰:“以财有所求曰购。”魏武奏事曰:“若有急,即插以鸡羽,谓之羽檄。”(《后汉书·光武帝纪》上)主要用于征召、晓谕、申讨等用。若有急事,则插上羽毛,称为羽檄。后泛称为檄或檄文。《史记·陈馀传》:“诚听臣之计,可不攻而降城,不战而略地,传檄而千里定。”《汉书·申屠嘉传》:“嘉为檄召(邓)通诣丞相府。”但将其规范为一种正式的法律文书是在明代。据《明史·职官志》一载:“凡上之达下,曰诏,曰诰,曰册文,曰谕,曰书,曰符,曰令,曰檄,皆起草进画,以下之诸司。”凡对军事行动,边塞公务等事用檄,汉代的《口占檄文》、《移檄郡国》、《讨王郎檄》、明代的《正名倡义以防夷方檄谕》等。也有将檄前提文首的,如南朝时的《檄周文》。虽是一官方文书,但很少使用,明清两代已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