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承审法官
释义

承审法官

古罗马时代由最高裁判官从罗马公民中任命,担负具体案件的事实审理的人员。这些人员本身不是裁判官,不享有司法审判权和案件的独立管辖权。起初,只有元老才有资格担任承审法官,后来,条件放宽,由官方编制名册。在奥古斯都时代上册的公民达4,000余人。根据其具体业务,承审法官分为3种:
❶事实承审法官。根据最高裁判官的指示,对所受理的案件进行审判,审判时以最高裁判官的名义进行。
❷仲裁法官,又叫调解法官。最初,主要调解公民中的一些争议,如分割土地、判定地界等,后来,也享有一定的审判权。
❸合议法官,又称会审法官。由最高裁判官任命3至5人组成。最初,限于审理罗马市民间的争议事项,到罗马帝国时期扩大了权限,可以审理罗马市民与外国人之间的争议,审理时,如意见不一致,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帝国时期,仲裁法官与事实承审法官职能日趋一致。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3:4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