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的合同是否为要约 根据中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发送的合同符合要约的条件,则为要约。如果具体确定了内容,我希望另一方同意签订合同。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条 当事人应当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 第14条要约是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与他人签订合同,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要约人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他们自己发出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第十六条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数据报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如果没有指定具体的系统,数据电文第一次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时应视为到达时间。 上述知识是对“发送的合同是否可以用作要约”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发出的合同符合要约条件的,为要约。如果具体内容已确定,我希望对方同意签署合同。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uba的法律咨询。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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