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申索可否移交司法管辖区 |
释义 |
反诉是否可以移送管辖 反诉的条件之一是受理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对反诉有管辖权,并且反诉不能移送管辖 什么是反诉: 1。反诉必须首先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 有明确的被告;(3) 有具体的主张、事实和理由;(4)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由被起诉人民法院管辖 2。反诉的其他条件(1)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2)反诉只能向受理诉讼的法院提起(3)反诉和主要诉讼必须适用于同一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的专属管辖权本诉讼的索赔必须涉及事实或法律 (6)提交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 3。反诉的程序要件程序要件是指诉讼过程中反诉的方式、时间和审理条件。反索赔备案方法。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特有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允许反诉?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归根结底都是民事诉讼。原告和被告的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因此应该允许反诉。反索赔的管辖权。是否要求审理索赔的法院对反索赔具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当索赔作为反索赔单独提交时,如果审理索赔的法院没有管辖权,法院能接受吗?反诉能否成立?至于地区管辖权,只要反诉请求的标的物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因为大多数专属管辖权涉及社会和公共利益),审理反诉的法院可以接受,反诉成立。这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得到了有力的证明。享有民事管辖豁免的主体自愿向东道国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提出反诉时,享有管辖豁免的主体不再享有管辖豁免,受理诉讼的法院有权受理反诉。对于级管辖区,如果作为反诉的索赔单独提交,应由上级法院审理,或者作为反诉的索赔应由下级法院管辖。反请求和主请求可以由审理主请求的法院一并审理,即只能向审理主请求的同一人民法院提起反请求。这应该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反诉提出的具体时间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反诉提出的阶段没有具体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趋势最好在辩护过程中提出,最迟在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后提出。由于提起反诉时法庭辩论尚未结束,原告仍有机会反驳,并可以申请延长审判。否则,如果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提出反诉,诉讼程序将不可避免地重新启动,这也将导致一些工作重复,并推迟本诉讼的审理。然而,在法庭辩论之后,不能提出反诉吗?也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在起诉和辩护之后,特别是在法庭辩论之后,有许多案件中证人消除了他们的顾虑,愿意作证或纠正虚假证词,当事人引用他们最后努力收集的证据,这在实践中更为常见。特别是,对于一些涉及外国经济纠纷的民事案件,应允许其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提出反诉。否则,如果不允许被告提起反诉,或者反诉被忽视,表面上看,这似乎为及时结案争取了时间。相反,由于此类纠纷的棘手程序是执行,如果被告提出的反诉在法庭辩论后成立,经过实质性审理,反诉与本案的请求可以相互抵消,执行问题就会得到解决。如果庭审结束后不允许被告提起反诉,让被告单独起诉,则本案和解与反诉之间会有一个时差,这可能会耗费时间和精力,结果有时难以预测。因此,在本案中,我们应该灵活处理,允许被告在法庭辩论后和判决作出前提出反诉。反诉的实质性条件反诉的实质性条件是指设立反诉必须满足的条件,即上述(5)项的其他条件(反诉的主张和本次诉讼必须涉及事实或法律)提出反诉的实质条件是反诉与主诉之间的牵连。只有在这种含意下,反请求才能成立,因此反请求的实质条件是确定被告提出的反请求是否属于反请求的范畴。所谓反诉与主诉之间的含义,是指反诉与主诉之间的事实或法律联系,或基于同一诉讼标的或主观权益的联系。由于这种联系,反诉和诉讼可以相互排斥、抵消和合并。这种介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反驳基于与诉讼相同的法律关系。反诉与本案所依据和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性质是一致的。例如,原告要求支付赡养费,被告要求终止收养关系。原告和被告的索赔依据以及所体现的权利和义务基于相同的收养法律关系。反诉和主诉基于同一法律事实。事实上涉及反诉和本次诉讼的索赔。如甲、乙双方发生碰撞,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碰撞造成的船上货物损失;乙方提出反诉,要求甲方赔偿碰撞造成的船体损坏和人员伤亡。本次诉讼与反诉基于船舶碰撞的同一法律事实 再如,原告提出离婚诉讼时,被告提出反诉,要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原本无效;原告起诉并要求被告根据销售合同交付货物。被告提出反诉,称合同本身无效,并依法要求撤销。反诉与主诉并非源于同一法律关系或同一法律事实,而是基于诉讼标的的相同或主观权益,以及出于抵销目的的诉讼理由, 提出的请求也应包括在反诉范围内。这种关系之所以也被定义为含意,是因为它有助于在诉讼中以反诉抵消主诉,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清算活动,保护被告免受原告无力清偿的后果。例如,甲方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经营该店铺,但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由于他的感情,甲方没有提出要求,因此甲方从乙方赊购了一批货物以抵消租金。后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乙方起诉甲方要求反向返还商品价款,甲方反诉并要求乙方偿还所欠租金。甲、乙双方的请求既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也不是同一法律事实。乙方起诉要求支付价款,甲方反诉要求支付租金。双方诉讼的标的物是货币。被告请求的数额大于原告请求的数额的,反请求可以附属于主诉;如果被告要求的金额少于原告要求的金额,反诉可以抵消主诉讼的部分索赔,使主诉讼的索赔失去意义。这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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