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赠与可以更改吗 |
释义 |
一、房屋赠与可以更改吗 可以,房产赠与,就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赠与合同。不动产变更登记,没有特殊情况就不能撤销,受赠人在接受房产赠与之后已经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利,可以对其进行再次的赠与回赠与人,并且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农村房屋赠与缴纳税费标准 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三)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 (四)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五)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六)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房屋赠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三、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 (一)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三)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四)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五)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六)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 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法律网编辑对房屋赠与可以更改吗的介绍,是可以的, 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法律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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