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房产过户需要其他继承人签字吗 |
释义 | 一、遗嘱房产过户需要其他继承人签字吗 遗嘱房产过户是否需要其他继承人签字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是有经公证的遗嘱,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可以不需要其他子女签名就可以按照公证遗嘱进行办理过户。 2.如果是没有公证的遗嘱,房屋管理登记机关是要求其他子女签名确认遗嘱的是否真实有效的。 二、房产遗嘱继承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房产遗嘱继承过户手续的办理: 首先需要到被继承的房产公证处办理其房产继承公证,然后再到其所辖的房产交易核心办理相关的房产继承手续。由于死者已经去世,必须有公证书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房管部门才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此,这里所说的“相关材料”,主要是指:死者的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签署的同意遗产由持遗嘱的人继承的继承协议,同时办理公证;确定归持遗嘱人继承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 三、办理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所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所需的材料有: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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