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法阶级R.庞德划分法律发展的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法律已和其他社会秩序分开,成为独立的社会现象,国家也脱离并凌驾于血亲组织和宗教组织之上,成为社会控制的机关。公元前4世纪的罗马法和13世纪的英国普通法就是这一阶段具有代表性的法律。严格法的目的在于维护一般安全,既注意损害发生前的行为,又注意损害发生后的情况。所采用的手段是法律上的补救。严格法的特征是:(1)形式主义。(2)硬性和不变性。法律被认为是神圣的,不可以改变的。(3)严格规定每个人自己的责任,不能企望国家来照顾其利益。(4)法律不考虎道德问题。(5)权利和义务仅限于具有法律人格的人,对人们的法律行为能力专横地加以限制。严格法对法律思想史的贡献,是法律调整和法律规则在形式方面的确定性和划一性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