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的程序行政裁决的步骤、手续和方法。当事人和裁决机构必须遵守的准则。具体程序通常由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包括如下阶段:(1)裁决争议申请的提出。当事人向行政裁决机构提出裁决争议的申请须有法律法规的根据并属于相应行政裁决机构的管辖范围。申请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提出裁决争议的申请须递交申请书,必要时还须附有关材料、证据。(2)对申请的审查和受理。行政裁决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行政裁决的条件,决定是否受理,对决定受理的申请,裁决机构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和裁决的需要做好裁决前的准备。(3)对争议的裁决。裁决机构在查明事实、弄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行政裁决机构作出的裁决有时是终局裁决,如商标争议,当事人不服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时则是非终局裁决,如是否授予发明专利的争议,当事人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