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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无效情形是什么
释义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法明确规定的知名合同之一,受合同法的约束。《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3)(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分包合同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之一的,袖珍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272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分割成若干部分,承包给若干承包人。总承包商或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商可能是第三方,应与总承包商或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商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分包给第三人或者以分包的名义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商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建设项目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商完成。"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人以转包的名义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他说:"两地均对转包有严格限制。如果在禁止分包的情况下签订分包合同,则该合同无效。
    

建筑法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有严格限制,因此当签订分包合同的施工承包商不具备资质时,分包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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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5: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