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 |
释义 |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 划拨是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大多是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而设立的开发项目,比如经济适用房。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 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实行的是有限期的制度。这个限期的最高年限根据国务院1990年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依据不同的用途分别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问题,还应当注意以下三个基本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起算点,并不是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而是从土地使用者领取土地使用证、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时计算。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可有三种情况:其一,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其二,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这种情况主要是基于社会的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收回该出让的土地,则该土地使用权就应由国家无偿收回。其三,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自然应当由国家无偿收回。 (三)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地上的建筑物处理问题,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没有规定,但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在土地使用权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地上的建筑物也由国家无偿取得。 三、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 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综上所述,以划拨形式取得国有土地是无偿的,并不需要支付相关费用,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有个稳定的住所,保障居民的生活水平,划拨之后如果政府需要将这块土地,可以将土地的使用权收回,这个期间也就是使用权的年限。以上就是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全部内容,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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