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 |
释义 |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IOC)简称为“国际奥委会”,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非政府性国际体育组织。1894年6月23日成立于巴黎。宗旨是鼓励组织和发展体育运动及体育竞赛,从而促进和加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保证按期举行奥运会。委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不代表国家,而是奥委会在他们所在国的代表,一般一个国家不超过1名,但举办过奥运会或积极推动奥林匹克运动的大国可拥有两名委员。现有90个委员。国际奥委会与各国奥委会及其他国际体育组织只是相互承认,并无组织上的从属关系。委员会设有执行委员会和各种不同职责的小组委员会。执委会由11人组成,负责管理国际奥委会的日常事务,但具体通讯联络工作由执委会任命的主任负责。国际奥委会每4年举行一次奥运会,即使原定期间因故不能举行,届数照算。至1990年底,已举行了22届。按规定,夏季奥运会和冬季奥运会需在同一年内分别举行。中国奥委会早在1922年就获得国际奥委会的承认。中国曾派人参加了1922年、1936年和1948年的3次奥运会。1952年,中国又派队参加在赫尔辛基举行的第15届奥运会。中国于1958年退出国际奥委会。1979年11月,国际奥委会决定恢复中国在奥林匹克运动中的权利,并规定设在台北的奥委会改名为“中国台北奥委会”。中国逐恢复了与国际奥委会的关系,并派队参加奥运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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