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理赔时可以不要吗 |
释义 | 一、理赔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要吗 理赔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必须要的,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可以不赔.保险公司的理赔是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当事人的承担的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的。如果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没有办法确定需要赔偿的金额。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包含的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通过上文的叙述我们可以知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保险公司需要根据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因此,理赔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定要的。如果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书不认可,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3日内提出复核的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我们也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咨询,我们有最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上的帮助,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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