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需要听证吗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需要听证吗 行政处罚不一定需要听证,经当事人申请后,下列行政处罚要听证:较大数额的罚款;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行政处罚行为构成要件 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已经客观存在。 2.违法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规范的性质,行政处罚只能针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3.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4.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应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才能适用行政处罚。 ![]() 三、行政处罚基本原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基本原则如下: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3.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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