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
释义 | 一、房屋买卖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房屋买卖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二、房屋买卖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买卖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是: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三、房屋买卖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 房屋买卖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法律网提醒您,胜诉人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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