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商品统一分类制度国际公约 |
释义 |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Harmonized Commodity,Description andCoding System由关税合作理事会于1983年6月14日拟订,并于1988年1月1日生效的关于商品分类标准的国际公约。《公约》规定了基本原则和各国应遵守的义务,并建立了一个由缔约国组成的国际商品统一分类制度委员会,负责有关商品分类争端的解决。《公约》建立的国际商品统一分类制度以关税合作理事会税则分类为基础,以商品的原材料或物质作为分类的依据,将商品分为21类,共97章,其中第77章暂空,以备将来新增商品之用,另外,第98和99章供各国依特别需要采用。商品分类的每章下设节、项,计5,019项。商品的编号采6位数字,其中前位数字代表章,中间两位数字代表节,后两位数字代表项。采用上述分类制度的国家,即《公约》缔约国,必须严格按照分类制度规定的标准将商品分类,不得有任何改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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