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合伙企业应返还其财产份额 |
释义 |
律师回答说:“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2) 法律或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继任人未取得相关资格;(3) 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4) 合伙人的继承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继任人为合伙人:,他一定要退出合伙企业: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 (2)个人偿付能力丧失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依法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 (4)合伙人必须具备法律或合伙协议规定的相关资格,并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依法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人,也可以依法变更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一致同意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应当退伙。退伙生效日为退伙事由实际发生的日期。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伙生效日为退伙事由发生的日期:,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通过决议罢免一名合伙人: (1)未能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有不当行为(4)合伙协议中约定的任何原因的发生 应以书面形式将退市决议通知退市合伙人。退市应自收到退市通知之日起生效,如果被驱逐者不同意退市决议,退市者应退出合伙企业,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有法定权利继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继承人,自继承之日起,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或在下列情况下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取得合伙资格:,合伙企业应将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返还给该合伙人的继承人: (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2)法律或合伙协议规定,该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三)合伙协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的继承人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不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人的财产份额返还继承人。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时,其他合伙人应当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与退伙人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退伙时有未结算合伙企业的,相应扣减赔偿金额,第五十二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返还方式,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因退伙前的原因产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五十四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合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损失。 以上是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我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困难的法律问题,并且您有任命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上有许多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服务,我们还支持在线指定区域选择律师,我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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