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中华全国总工会
释义

中华全国总工会

简称“全国总工会”、“全总”。中国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其前身为1921年8月在上海成立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1922年5月1日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决定在全国总工会建立以前,以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为全国总通讯机关。1925年5月10日在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上正式成立了中华全国总工会。1927年蒋介石背叛革命后,“全总”被迫转入地下。1937年第二次国共合作,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后,为了团结抗日,暂停使用中华全国总工会名义,在陕甘宁边区成立陕甘宁边区总工会和各抗日根据地总工会。解放战争时期联合为解放区总工会。在全国解放前夕,由解放区总工会和国民党统治区工会发起,于1948年8月1日在哈尔滨召开了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决定恢复“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中国成立后,“全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983年10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国工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改并通过了《中国工会章程》。章程规定,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3: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