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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诉状及副本
释义

上诉状及副本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原审判决、裁定而提出的诉讼文书。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的书面形式。它不同于起诉状的是,要求改变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参照《民事诉讼法》第148条的规定,上诉状的内容应包括:<1>当事人的姓名,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2>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3)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请求是上诉人提起上诉希望达到的目的,上诉理由则是上诉人要求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根据行政审判实践,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必须全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不受上诉状所提范围的限制。上诉状副本,是上诉人将上诉状正本复制后提交法院并由法院发送给被上诉人的诉讼文书。其内容和效力与上诉状正本完全相同。我国法律规定,上诉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的,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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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