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这个口号有版权吗 |
释义 |
1、 目前,我国对广告语言的保护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广告语言会被法院认定为具有著作权的文学作品,并受到保护。但是,这样的广告语言必须具有创造性和明显的特点,并能直接、充分地体现品牌特色和企业形象,如“美的空调,美的世界”,“椰风止不住”等。然而,过于粗放、缺乏创意、模仿痕迹明显的广告语言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因此,我们建议企业的广告语言设计应尽量做到有特色,并进行版权登记,为了在发生纠纷时得到更充分的司法保护 1.书面作品是指小说、诗歌、散文等,论文和其他书面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和其他可以演唱或演奏的有文字或无文字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主要以说唱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表达思想感情的作品,姿势和表情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身体动作和技法表现出来的作品8.艺术作品是指由线条、色彩或绘画等其他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三维造型艺术作品,书法、雕塑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构筑物为形式的审美作品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工具在感光材料或其他媒介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类似于电影制作的方式,是指在某种媒介上拍摄的作品,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借助适当的装置通过其他方式投射或传播的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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