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外国人结婚登记需要怎么弄 |
释义 | 一、如何与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 与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准备好登记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经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结婚登记必须要做体检吗 结婚登记不是必须要做体检。依据现在的法律规定,国家早就将婚检由强制性变为自愿性了。事实上,婚检强制性执行的时候,很多青年男女虽然不以为然但也是愿意理解和支持的。毕竟婚检的目的并不在于检查自己的身体状况,而是为了更好的下一代。通过婚检,确认双方结合后,不会将一些遗传病或者疾病传播给下一代,是对自己也是对子女负责的表现。因此,在婚检改成自愿性的现在,也依旧有人愿意在结婚前做婚检。 法律网提醒,婚后发现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是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的。 ![]() 三、民法典结婚登记条件 民法典结婚登记条件如下: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双方已达到了结婚的年龄,即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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