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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追讨欠款律师函多少钱
释义
    一、追讨欠款律师函多少钱
    追讨欠款律师函多少钱需要根据当事人约定进行确认。追讨欠款委托律师发律师函的,属于市场调节价案件,由委托人和律师协商确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二、律师函是怎么传送
    律师函一般是以邮寄或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达,因为采用邮寄或快递的方式可以取得一些回单或者回执,作为一项证据,并且具有证明效力,证明律师的律师函已经送达的重要证据。法律网提醒,为了确保对方收到律师函,可以用多种方式发送律师函。用邮寄的方式来寄送律师函时必须的,还可以辅助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律师函。律师函以多种方式发送以后,还可以和对方电话沟通已经向其发送了律师函,往收到律师函后及时沟通。
    
    三、律师函需要盖章才有效吗
    律师函并没有规定要盖章才有效,律师函如果是以律师的名义签发的,律师签后就有效,如果律师事务所签发的,要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引用法条:
    [1]《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2]《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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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0: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