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美国参议院 |
释义 | 美国国会两院之一。有参议员100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参议员名额平均分配给各州,每州两名,由本州公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设议长1人,由副总统兼任,但议长只主持参议院会议,不参加辩论和表决,只有在其他议员表决赞成和反对票数相等时,才有表决权。副总统缺席时,由临时议长代行其职。临时议长一般由多数党领袖担任。除参、众两院共同拥有的职权外,参议院有权批准总统提名的行政官员和法官,批准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审理弹劾案件,在特殊情况下选举副总统。参议院设有外交、拨款、财政、司法、军事等常设委员会,有时数目略有变化,本世纪70年代之后一般在16~18个,另有小组委员会约12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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