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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复制权和摄影权有什么区别?
释义

在生活中,很多人会把生育权和射击权混为一谈。毕竟,两者有许多相似之处。如果我们对这两种权力的概念没有透彻的理解,估计很多人都不会把自己的概念说清楚,更谈不上合理规范地运用这两种权力。因此,本文对复制权与拍摄权的区别进行了梳理,首先,复制权是指对作品的复制权(1)以书籍、报纸、期刊等印刷品形式复制和传播作品的权利,(二)以唱片、录音带、幻灯片等音像制品形式复制和传播作品的权利,即,录音录像权或机械复制权(三)以复制、摄影、雕刻、雕刻等方式复制、传播美术作品的权利,即,狭义复制权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款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制、录音、录像、复制、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复制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复制可以分为广义的复制和狭义的复制,狭义的复制是指通过印刷、摄影、复制、影印、录音、录像等行为,对原作以相同的形式进行复制,如复制、印刷、拍摄文件,复制绘画和雕塑、复制录音录像带等
    广义上说,复制也包括对作品的一些改动,即不复制与原作形式完全相同的东西,而只是具有相同的主旨,如将素描、素描做成美术品和建筑,录制音乐作品、改编小说剧本和电影、编辑多篇论文、汉译外文、雕刻成绘画、将绘画制成照片或风景明信片、将模型制成工艺品等
    从广义上讲,复制也包括无形复制,如剧本、乐谱的表演、表演或播放,讲稿的演讲或讲稿的阅读等。我国著作权法修订前,对复制的规定是狭义的。本次修改著作权法,删除了原第五十二条第二款,使复制的概念泛化,包括平面到平面、平面到三维、三维到三维。有人认为这样一个宽泛的复制概念在某些方面很难实现;其次,拍摄权,即通过拍摄电影或类似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也叫拍摄权。根据1991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拍摄电影、电视、录像作品,是指首次以拍摄电影或者类似方式将作品固定在某一载体上。2001年著作权法(十三)生产权是指以电影生产或者类似方式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电影电视产业化使小说、剧本等文学作品成为第一产业,而由此衍生出来的专业创作者形成了影视产业创作和生产的惯常模式。制作权已成为电影文学剧本等相应文学作品作者的一项重要产权,对著作权人实现其作品的经济价值具有重要意义。复制权的客体已经诞生,而拍摄权则是创造不存在的客体。一个是大规模生产复制,另一个是创造。而拍摄权的客体一般是电影、录像,而复制权的范围相对较广。这样,就不难区分复制权和拍摄权了
    什么是复制权?侵犯复制权会受到惩罚吗
    复制权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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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9: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