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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宅基地证办理流程解析
释义
    一、农村宅基地证办理流程解析
    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的流程如下:
    1.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办证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3.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符合规定的,核发宅基地使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年限有何规定
    农村宅基地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宅基地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这种宅基地有使用有年限限制,法律规定其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七十年。另外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法律规定这种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时间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三、宅基地有哪些特征
    1.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宅制。即每户农村村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我国地域辽阔,人们的生活习惯和自然环境差异很大,各地对住宅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对宅基地的面积也相差较大,无法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
    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只能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的土地。
    3.农村村民建住宅,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法律网提醒您,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要公开、公平和公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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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