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杂家 |
释义 | 战国末期产生的以兼容诸家之长为特点的一个学术派别。《汉书·艺文志》将杂家列“九流”的第八位,并录杂家著作二十四种,四百零三篇,大部分已散佚。现留传下来的战国时期杂家著作为秦始皇初年吕不韦主持编写的《吕氏春秋》。这部著作反映出杂家的一些特点:其一,杂家是一个群体,《吕氏春秋》不是私人著作,也非一家一人著作,而是由官方、半官方召集当时的学士集体编篡而成,在学术思想上跳出了一家一派的门户之见。从《吕氏春秋》的体例安排上看,全书以纪、览、论为章,下列篇目,把各家各派的论文分配在四季中。大体上说,《春纪》讲道家养生,《夏纪》讲儒家关于教化,音乐的理论,《秋纪》讲兵家的军事理论和法家的某些主张,《冬纪》讲节表及忠、孝、节、义等内容;其二,杂家是晚出的学派,使得它有可能对先秦各家思想进行比较分析,取长补短,为统治者提供完整的思想体系,但总的说,杂家总结多于创新;其三,杂家思想是以政治纲领面目出现的,反映了著作主持者对现行政策的不同理解。杂家出现于先秦百家争鸣与汉代学术思想定儒术于一尊的过渡时期,杂家在主观上试图总结前学,开拓新术,客观上促进了诸子百家思想的融合,对封建正统思想的形成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以《吕氏春秋》为代表的战国末期杂家的法律思想,兼取儒、道、法,兵、阴阳各家,企图修正自商鞅以来的传统政策,为行将统一的封建王朝提供立法、司法的指导,它虽未被秦王朝采纳,但却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起了一定的铺奠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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