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现劳动合同纠纷怎样举证 |
释义 | 一、出现劳动合同纠纷怎样举证 出现劳动合同纠纷按照如下方式举证: 1.收集当事人身份信息的证明材料,如姓名、地址等; 2.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3.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证据及举证责任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劳动合同纠纷的仲裁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纠纷仲裁有期限。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三、劳动合同纠纷的类型 劳动合同纠纷有: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6.经济补偿金纠纷; 7.竞业限制纠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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