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明劳动关系不存在的证据 |
释义 | 一、证明劳动关系不存在的证据 证明劳动关系不存在的证据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如果有证据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下: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形成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形成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并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确认劳动关系去哪个部门 劳动局的相关部门一般不能确认劳动关系,但是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确认劳动关系。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条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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